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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来让脚享受享受

先来让脚享受享受

一封家书(外一篇)
谢志强


收到儿子的第一封信,全家都沉浸在喜悦之中,轮流读了一遍。第二天,说起来,又轮流读了一遍,因为,信的内容不过两行字,本来,一行就可以,却松松散散拉开了字的间距,占了将近两行,这一点,像儿子的性格。轮流读了之后,又座谈式的议论,一致认为这封信似乎没说什么,“我在学校一切都好,请放心”,接着是一句问候和祝愿。信的抬头是:外婆、爸爸、妈妈。
妻子说:概念化。我笑了,说:你们像接圣旨一样,他能写来这封信已经很难得了。这封信是应儿子的外婆之愿所写。外婆很快发现笔迹不对,说:他的字迹不是这样。
我说:大概到了学校,有长进了。我们三人打赌,我坚持是儿子的亲笔信。可是,岳母找出了证据,她保存着我儿子高中的作文簿。我还是咬定:几十个字,他不可能让同学代笔。
岳母甚至猜测他在校是不是出了什么事,无法执笔写信。我说怎么可能?妻子也说:我越看越不像儿子的笔迹。我说事物都在发展,他进步了,应当高兴。我还说:老年人总把事情往坏处想,而年轻人则把事情往好处想。
过了一个月,岳母还重温我儿子的信,她似乎要读出信的内容没写出的部分。确实儿子的信简单了枯燥了,好像是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。但是,也不能说没有应付的味道。
岳母的猜测逐渐丰富起来。难怪呀,儿子第一次出远门独立生活,外婆怎能不操心,她操心惯了,我儿子去那么远读书,她有点“下岗”的感觉。她看电视,已关注外孙所在的城市的气象预报,气温下降,她担心他是不是感冒了,又落实到笔迹问题。
我给儿子打了电话(专门给他配备了手机),说:你再给外婆写封信吧。果然,那封信是儿子让同学代笔。我关照:这回你自己写,大学生了,信还让别人代笔,像话嘛。他说:不是有了一封信了吗?不过,他还是承诺:好吧。
岳母就开始等待信的抵达。妻子发短信:信何时发?儿子回复:正在写。过三天,妻子又一个短信:告诉发信时间。回复:今日寄。
岳母计算信在途中的时间(参照第一封信),十天以后,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了。我取楼下信箱的报纸,都没有信件。我悄悄打电话说:到底寄出了没有?儿子说:爸,我发伊妹儿吧。我说:外婆就等你的信了,还是来手写的信吧,说定了。
我知道儿子已经陌生纸媒,他敲击键盘十分熟练,像饿了的鸡啄米粒。我对岳母说:大概邮路出了问题,再等几天吧。
岳母要我购一把锁。她说:信箱没锁,不要是让别人取走了吧。我说:又不是商业机密,别人没兴趣。岳母举例,说上回楼上有人取了你的信,还拆开了,再送回来。我说:偶然投错了信箱的事也可能发生。
我还是买了一把锁。等候了一个礼拜,岳母又提起信,她说:恐怕别人已经取走了,拆开了,不好意思还。我说:反正没有什么重要的内容,慢两天也没啥。
我和妻子共同隐瞒着儿子未发信的事实。妻子频繁发短信。儿子索性不回复了,是在回避。我说:别为难他了,现在,有几个人还寄手写的信?儿子离开了电脑就不行了,连我们机关都在推行无纸办公呢。
我还是打了电话。我知道绕不过去,岳母看了我儿子的亲笔信,她才得到安慰,获得满足,仿佛外孙来到她身边。我说:无论如何,你不能拖了,你外婆睡觉都不安稳,失眠了,一封信,这么简单的小事,你就这么难?
晚上,儿子打来电话。他一个礼拜,总会来个电话,还点名要让外婆听电话。他的习惯问候是:都好吗?而且,一一问候。他对外婆说:我这都好,你放心睡好觉。外婆说:信寄出了吗?
儿子说:我已经寄出了。过后,我证实,确实寄出了。儿子不知道他的信的份量(对外婆来说)。我强调:你自己写,字丑没关系。
岳母开始倒计时,我看出,那信,对她来说,像是逐渐走近的外孙——一步一步,一站一站地往家走。岳母不知打哪儿弄来了飞机、铁路交通地图,推断着信件的运行路线和时间。
七天之后,是个星期天,下午三点,妻子下楼,上来的时候,没进门,就喊:妈,信到了。
岳母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了信封。她第一个阅读,好像信里通报了最新感人信息。她说:这是外孙的字迹了,还是那么幼稚。
我一眼扫过信的内容,说:题材雷同。两封信竟是同样的表达。只是附了一张课程表。岳母说:要学那么多东西呀?别用伤了脑筋。
妻子说:他什么时候用功过。我说:玩电脑他不是很投入吗?不写信了,你们牵挂,来了信了你们又挑剔。岳母说:该写的具体点,好,字迹已经端正了。
我打电话去,表示祝贺,还鼓励了一番,传达了外婆读了信的反应,我说:看到了你的信,外婆睡觉都在笑呢。我要求儿子隔一个月,给外婆来封信,题材不限,随便写点你的学校生活。儿子说好吧,我尽力。他那口气,似乎是我硬把他往纸媒时代拽。

哑巴补鞋匠

早晨,我醒来的时候,发觉旁边的枕头空着,我却刹时想到哑巴补鞋匠。随即,听到钥匙在门锁里旋转的声音。妻子两手拎满了大小塑料袋。我说你咋买了这么多菜。妻子说你忘了今天是啥日子了?
我咋忘得了,今天是我俩瓷婚纪念日。我说转眼我俩已做了二十年夫妻了,快不快。妻子说还傻呆呆站着,来帮一把,二十周年大庆,要好好摆两桌。
妻子进门换鞋。我接了两手菜袋放进厨房,回头,我说换个方式庆祝吧,这几天,我老想着一个人,那个人突然闯进我的脑子。
妻子说:是你的什么人?我说着,你又想岔了不是,是一个补鞋匠。她说跟你啥关系?我说你呀,补鞋匠还是我俩的红娘呢。
妻子笑了,说:我可没记得有过这么个红娘。
二十年前,我骑车匆匆,差点撞了胡同里匆匆走出来的一位姑娘,她一躲,脚踏在翘起的石板上,蹩断了鞋后跟——中跟皮鞋。我扶着她去街边的补鞋店。补鞋匠是个哑巴。他放下手中的鞋,先补了她的鞋。鞋跟补得很牢,鞋帮旧了,鞋跟还坚定不移地跟着皮鞋。于是,鞋为媒,姑娘就成了我的妻子。上个星期,我整理架空层里的旧物,那双鞋还在。
我拿出那双皮鞋,还擦了油,锃锃亮。我说我俩该去拜访他。
妻子说:现在,谁还补鞋,鞋坏了就扔,跟潮流还跟不及呢。
我记得补鞋店离妻子的娘家不远。妻子清楚我预先拿定了主意,况且,她认为这样纪念瓷婚倒也有趣。
到了那里,发现原来的补鞋店已换了门面:足浴馆。还有一排醒目的字:千里之行始于足。把个“下”字省掉了。门面装璜得豪华而气派,那行字,衬着隐隐的一只巨型的赤脚。看来,生意蛮红火。店老板只说了补鞋匠大致的住处,他说:哦,那个哑巴,现在,换鞋还来不及换呢,你俩是不是先来让脚享受享受?
 

回复:先来让脚享受享受

看来作者是一个有心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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